京东平台新增《京东国际开放平台发布混淆信息细则》规定了发布混淆信息违规情形以及处理措施,详情如下:
【违规情形】商家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处理措施】京东国际有权视违规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下架违规商品、删除违规商品、限制创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限制通过接口批量操作商品、减少店铺曝光(包括但不限于全店商品流量降权、禁止投放广告、禁止提报营销活动等)、降低店铺星级、品牌停用等处理措施。
【具体处理措施】
除上述措施外,如商家多次或大量出现以上违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引起重大投诉或舆情的,京东国际有权视违规行为对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全店商品下架、店铺屏蔽、商品屏蔽、店铺清退、向京东国际支付违约金6000美元等处理措施。
【规则解读】
一、“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是指什么?
普通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的条件下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发生错误认知。
二、“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如何排查认定?
京东国际会通过人工排查或系统排查的方式抓取目标品牌和商品,同时从品牌LOGO图片、商品图片、流量行为、评价数据、售后数据等多个维度对异常的品牌、商品数据进行核查判断;
并依照大众的认知标准、消费者的相关反馈或大众评审对特定品牌或商品是否构成混淆的判断结论来确定该品牌或商品或店铺信息是否构成“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比如:
(一)因品牌信息造成混淆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店铺名称或logo使用了他人品牌的图形变异或品牌变异等,造成消费者信息混淆的;
(二)所发布商品的外观(包含但不限于款式、配件等)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且带来了消费者的退款、投诉举报等不良后果;
(三)其他使人对商品或品牌来源产生误解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
三、发布混淆信息违规程度“极其严重”的包括哪些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大量或多次发布混淆信息的;
(二)发布混淆信息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如产生大量消费者资损或投诉举报等;
(三)发布的混淆商品或信息已造成舆情或监管事件的,或平台负面影响。
附则:
1.京东国际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京东国际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行为,本规则已有约定的,适用于本规则。
本规则尚无约定的,京东国际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国际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商家在京东国际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国际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若商家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金金额高于规则约定的,京东国际有权适用协议约定。
4.本规则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于2023年4月2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