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淘宝联盟系统升级,将针对由阿里妈妈或其关联公司出资的 ①超级红包、②淘红包、③官方淘礼金 对应的订单,调整淘宝客的“推广者身份”表达、“分成比率”数值表达。
该调整不影响以上三类红包的发放/使用/跟踪/扣佣/分成等规则,即不影响淘宝客的实际推广。
调整时间:2023年3月20日当日起
生效订单:自调整日起使用以上三种红包核销的订单,对应推广者身份、分成比率数值表达将做调整,不影响推广者实际收益
详细字段调整说明如下:
FAQ
1、推广者身份字段、分成比率字段调整,影响推广吗?我要注意什么?
答:不影响实际推广和淘宝客已有分成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有实际使用到这两个字段的淘宝客,需要同步更新一下表达内容。
2、分成比率从50%调整到100%,是分成变多了吗?为什么要做这个调整?
答:不是的,分成实际金额保持不变,只是分成比率数值表达做了调整,对应的佣金比率也会同步调整为联盟抽成后的,即收益相关计算公式均不变(举例:原来佣金10元,按分成比率50%,推广者获得5元,红包出资方即联盟平台获得5元;
本次调整后,红包出资方会提前扣除5元,佣金看到的就是5元,分成比率调整为100%,故推广者依然获得的是5元)。调整的原因是因为淘红包、官方淘礼金红包的平台抽成处理方式变动。
3、这次38大促的超级红包订单,会有影响吗?
答:38大促的超级红包,核销期截止8号,即正常情况下,过了8号红包要么已经被核销,要么已经失效,故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