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农历新年即将到来,结合物流公司与卖家经营时间的变化,为保护买家购物体验及淘特市场交易秩序,淘特对2023年春节期间的卖家发货时间、交易超时等规则做出如下调整:

(一)发货规则

2023年1月14日00:00:00-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订单,卖家需符合以下发货要求,双方另有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未按要求发货的,按照《淘特物流发货规则》处理。

1.一般要求

(1)卖家需在2023年1月31日23:59:59上传真实的物流单号,并保障买家可在48小时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更新信息(比如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2)卖家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发货的订单,虚假物流轨迹相关判定标准如下: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揽收后72小时内未离开首个分拨中心(分拨中心是指由各物流公司指定的,具有存储、分拣、集散、转运功能的集货地点,每日交接所管辖区域内所有站点的揽收包裹,名称可能为“分拨中心”、“转运中心”、“中转站”等,下同),偏远地区除外;

或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揽收后至派送信息之间,任意轨迹节点间超过96小时未更新下一轨迹信息,偏远地区除外。

2.特殊要求

(1)定制、活体、预售等特殊商品发货时间,以卖家商品详情页面显著位置描述的发货时间为准;

(2)参加“年货继续买”营销活动的活动订单,以商家自己设置的发货时间要求为准(时长不能长于平台发货要求时长),如果没有设置或者无法设置发货时间,则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发货要求进行;

(3)虚拟类目商品发货时间以日常发货时间要求为准;

(4)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发货的以平台公告为准。

(二)交易流程调整

1.确认收货超时:

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点击发货的订单:

(1)通过快递、EMS发货的,自“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20日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

(2)通过平邮发货的,自“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30日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

(3)买家可自主延长收货的时间调整为最大可延长5天,疫情相关订单以平台公告为准;

(4)买家收货地址为海外或港澳台地区的淘特交易订单,确认收货超时与日常保持一致。

2.退款/投诉流程:

(1)退款/售后超时调整

①买家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申请/修改退款的,或卖家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拒绝申请的,相关超时规定如下:

等待卖家或买家确认、修改的超时统一调整至15天;

卖家未点击发货状态下,等待卖家确认超时同日常12小时;

已发货场景的退货退款/仅退款/售后换货/售后补寄申请的,商家处理时限调整为5天;

买家已退货,等待卖家确认收货的超时统一调整至15天(平邮不变);

买家确认收到补寄商品超时统一调整为20天;

换货维修待买家确认完成超时统一调整至30天

②卖家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同意退货协议的(包含退款和售后),等待买家填写退货信息的超时时间调整至21天(虚拟类目除外)。

(三)其他

1.坏果包赔、破损包赔、坏单包赔等业务临时调整

坏果包赔、破损包赔、坏单包赔退款订单(范围:以退款管理-退款详情页,退款订单的标记为准),对于消费者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申请/修改退款的,对应商家处理时长延长至48小时,其余退款时间同上述“交易流程调整”所述内容。

2.服务考核规则调整

卖家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之间客服响应数据不计入考核指标,订单支付时间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物流指标根据上述平台发货考核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