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黄 煜 赵磊)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商务局获悉,为支持企业疫情期间增产增效,漳州市启动省级2020年首季度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最高奖励100万元,申报工作截至4月9日。
本次奖励政策申报主要支持两条,一是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对首季度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5%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平和、云霄、诏安三县按申报条件50%执行。二是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扩大进出口。对首季度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300 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不超过100 万元的奖励。
在漳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县级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县级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审核并转报省商务厅和财政厅;省商务厅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评审,会同省财政厅确定扶持项目,并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